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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原水网湖区看公安如何推进林改

来源: 2007-07-09 19:46 字体:【
地处平原水网湖区的湖北省公安县,抓住国家将商品用材林转向平原湖区的机遇,改革林权制度,理顺产权关系,创新管理机制,初步探索出一条全社会办林业、加快平原林业发展的新路。

   目前,全县农田林网全面升级,江河外滩和低湖荒地全面绿化,丘陵岗地植被全面覆盖,“四旁”植树造林全面发展,形成了点、片、网结合的平原水网湖区农田防护林与人工商品林有机结合的新格局。

   2005年,全县林地总面积56.4万亩,比1999年增长43%;林木蓄积量143.8万立方米,比1999年增加30%;森林覆盖率17.3%,比1999年提高5.2个百分点。

   林业民营
  
   释放发展活力
  
   公安林业起步较早,从上世纪60年代就开始山、水、田、路、林综合治理,是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、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。但到了90年代末期,群众造林积极性普遍下降,林业部门愁栽树、愁管理,怕检查、怕验收。乡村林场负债累累,无力投资造林护林;社会资本又无法投资造林,大量林地资源闲置。

   县委、县政府分析认为,阻碍林业发展的主要症结在于林权不明晰、责权不统一、经营不灵活,必须推进林权制度改革,推行国有、集体林业民营化。
  
   2001年,县政府出台《关于推进民营体制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步伐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规定,对现有闲置和即将更新的集体林地,转为个体或个人合伙经营。对抚育难度大、无人承租购买的渠道、道路、荒坡、荒滩,无偿划给个人植树并受益。对个人无力开发的荒地、荒滩、荒渠,由权属单位开发后拍卖、租赁给个人投资造林。对沿袭集体经营管理模式的乡(镇)、村、组级林场,转为民营,林场职工身份转变为社会人。对以生态公益为主的公路、农田林网、堤防、城镇单位绿化林,由相关单位和部门统一规划、栽植后,集体管理或承包给私人抚育管理,转让资金用于林业再生产。鼓励单位职工、个体工商业者和农民跨行业和行政区域承租、承包、购买林地及中幼龄林,开展造林或抚育经营,允许经营者分期付款,重点扶持造林大户,促进林业规模经营。

   全县共发放林权证1610本,发证面积21.38万亩。林权改革真正实现了还林还利于民。
  
   改革后,全社会造林热情高涨,私营林业迅猛发展。孟家溪镇植树造林大户邹先培,改革当年承租河滩450亩,植树2.4万株,现有林木价值超过100万元。2005年,全县私营林地达到50.5万亩,占林地总面积的91.2%;私营造林户6830户。

   林权流转
  
   提高经营效益
  
   林权改革后,有了自主权的林农产生了林权流转的现实需要,林权民间流转比较活跃。2005年,全县林权流转200多起,流转金额3000多万元。由于林业市场中介组织发育不健全和缺乏监管,林业资源价值评估、交易登记随意性较大,诚信度不高,林权交易行为不规范,林农利益难以保障,阻碍了林权市场的健康发展。

   基于此,公安县开展了林权制度配套改革。县里出台了《林权流转管理办法》,鼓励各类社会主体通过转让、承包、租赁、买断等形式参与林权流转。在林权流转中,公开操作,合理定价,公平竞争。与此同时,建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,成立了林业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,制定了平原林业资源评估标准和程序,并加强林权流转监管。通过规范林权流转,林权向经营大户、营林能人和专业公司集中,缩短了林业经营周期,林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,实现了林业效益的最大化。

   目前,全县私营造林1000亩以上的26户、500亩以上的225户,私营造林户投资林业资金达到2.5亿元。全县20万农民每人每年从林业产业化中增收300元。

   银林合作
  
   突破发展瓶颈
  
  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,私营造林户越来越多,造林规模越来越大,林业后续发展资金不足问题日益显现。
  
   公安开始加强银林合作,尝试林权融资,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。林业部门、造林大户与农村信用社、农业银行加强沟通,增进理解。金融部门认识到,林木资源是一种潜力很大的资本,稳定且升值快,是理想的贷款抵押物。县里随后出台《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》,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规范和完善。林业与金融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检查,及时掌握贷款人的动态,确保贷款按期足额偿还。

   2003年以来,全县共办理林权证抵押贷款132笔,贷款资金1680万元,已偿还40笔、488万元。目前,申请林权抵押贷款的林农越来越多,贷款额度越来越大,银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。藕池镇造林大户汤文林种植意杨5.3万株,评估价值270万元,今年一次性申请抵押贷款200万元,创办木材加工企业。

   完善服务 
  
   优化发展环境
  
   林改以后,公安县不断完善服务体系,林业得以健康发展。县里出台了《关于扶持民营造林的意见》,从专项资金投放、保护林农利益等方面进行扶持。在税费方面,降低了育林基金和维简资金的收取标准,取消县、乡、村出台的所有林木收费项目,全县林业税费负担比林改前下降58%。在林木采伐方面,放宽商品林采伐限制,确保造林大户按市场需求自主采伐。

   林改以后,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,确保林业工作正常开展。林业机构主动转变职能,乡镇林业站(所)由林改前的21个、387人精简到9个、36人。林业部门的职责由过去的审批型、计划型转变为指导型、服务型,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大提高。

   公安县建立了林业服务中心,定期组织造林大户培训,免费发放林业生产技术资料,开展科技竞赛,组建了各类林业专业服务队,提高了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。目前,全县林业服务队伍有860多人,上门为林农提供育苗、施肥、病虫防治、修枝整形、林木采伐等服务,深受林农欢迎。

   公安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、完善管理规章、健全执法管护队伍,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,优先赔偿林农损失,维护林农权益。县里出面协调相关部门主动调处林权、林地纠纷,为民营林业发展创造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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