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源县发布森林防火令 筑牢今冬明春森林“防火墙”
10月20日,桃源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森林防火令,全面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,旨在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。
此次发布的防火令明确,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,防护范围涵盖全县所有林地及周边30米区域。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,包括农事用火、祭祀用火、旅游用火等行为,特别禁止携带火种入林、野外吸烟、焚烧秸秆等十类行为。县政府将依法严肃查处违规用火,个人最高可处以三千元罚款,单位最高面临五万元处罚,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。
下一步,桃源县将加强防火宣传和巡查管控,提升应急处置能力,确保防火令落地见效。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火规定,积极参与森林防火,共同守护绿色家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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